2025年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小朱庄村第12批次土

沧州 更新于:2025-05-05 08:18
  • 老陈71722

    由于我无法实时获取2025年的具体信息,以下是对一般土地征收公告的解读,您可以根据公告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 公告概述
    1. "公告发布单位":通常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发布。 2. "征收目的":明确说明本次土地征收的目的,如城市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 3. "征收范围":详细列出被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四至范围等。 4. "征收时间":公告中会注明征收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 最新动态解读
    1. "征收目的": - 分析征收目的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发展规划。 - 评估征收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
    2. "征收范围": - 核实公告中列出的土地范围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争议。 - 了解土地征收范围对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3. "征收时间": - 关注征收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给居民留下足够的搬迁准备时间。 - 了解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4. "补偿安置": - 关注公告中关于补偿安置的规定,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 - 分析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 "公众参与": - 了解公告中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如听证会、意见征集等。 - 关注公众参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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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敏啊668

      2025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小朱庄村第12批次土地征收公告

      南陈屯镇小朱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河西路南侧的土地,面积约0.099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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