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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无法直接访问具体的公告内容,以下是对一般土地征收公告的解读框架,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1. 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名称":例如《关于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小狄庄村第13批次土地征收的公告》 - "发布单位":通常是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 - "发布日期":公告发布的具体日期 - "公告编号":公告的编号,便于查询和引用
### 2. 征收范围和目的 - "征收范围":详细列出被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界限等。 - "征收目的":说明征收土地的用途,如房地产开发、公共设施建设等。
### 3. 征收程序 - "程序概述":简述征收土地的程序,包括前期调查、公告、听证、补偿安置等。 - "征收方式":说明征收土地的具体方式,如强制征收、协商征收等。
### 4. 补偿标准 -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房等。 - "补偿标准":详细说明补偿的计算方法、标准、金额等。
### 5. 安置政策 - "安置方式":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不同安置方式。 - "安置地点":如果提供安置房,应说明安置房的具体位置和条件。
### 6. 诉求途径举报 -
2025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小狄庄村第13批次土地征收公告
南陈屯镇小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3批次农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国有土地南侧、国有土地东侧、求是大道西侧、姚庄子村集体土地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仓储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0168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其中4.0168公顷为219万元/公顷(14.6万元/亩),补偿金额为879.679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运政办字〔2020〕4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3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泽华
联系电话:0317-5507219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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