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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沧州市红十字会与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携手在沧州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共同开展了“生命·礼赞”主题缅怀纪念活动,缅怀纪念这些超越生死的大爱良师--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向这些无私奉献的捐献者表达最深的敬意,寄托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的无限哀思。
纪念碑前,大家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追思那些用生命最后的馈赠照亮人间的捐献者,致敬他们以大爱书写的生命传奇。“你们的选择,让生命的意义在奉献中得以升华,让人间的温情在传递中生生不息。”
随后,参加活动的人员集体默哀三分钟、共同缅怀纪念逝者,表达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寄托无限哀思和深切怀念。
最后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医学生来到纪念碑前,了解这些捐献者的故事,擦拭纪念碑上的每一个名字,沧州市第一例遗体捐献者王刚;第一例眼角膜捐献者皮玉龙;第一例器官捐献者杨知熙;……近距离凝视一个个鲜活的名字,大家对生命与死亡有了新的理解和感悟。在沧州这片充满温情的土地上,无数捐献者用行动诠释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我们不会忘记,那些在申请表上郑重签字的普通人;不会忘记,家属在悲痛中完成遗愿的坚强与豁达;更不会忘记,医护人员、协调员、志愿者在背后默默付出的每一份努力。愿我们记住这些平凡而伟大的名字,记住他们用爱书写的生命故事;愿我们以他们为榜样,在传承中传递温暖,在奉献中成就生命的永恒。
沧州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园坐落于沧州市区东北部沧州公墓内,2023年3月31日正式开园,是沧州市缅怀纪念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唯一场所,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和褒扬逝者、感召后人的教育基地。在这里,生命的长度或许被定格,但生命的宽度与温度却在无限延伸。此刻,眼前的纪念碑,不仅是捐献者的安息之所,更是一座精神的丰碑。
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于2024年5月1日实施,不仅填补了我国在器官捐献领域的法规空白,也为器官捐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器官捐献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全社会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理解和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参与支持捐献工作的社会新风尚逐渐形成,科学公正、符合伦理的公民逝世后无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并向好发展。
今天的缅怀,既是对捐献者的追思,也是对社会的呼唤:希望更多人了解捐献的意义,消除误解与偏见,让“身后捐献”成为被尊重、被传承的文明风尚。沧州市红十字会将始终做好服务保障,让捐献者的善意得到珍视,让家属的心灵得到慰藉,让这份大爱之路温暖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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