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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公租房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具有献县户籍的家庭或个人; 2. 在献县有稳定收入,且家庭年收入低于献县规定的收入标准; 3. 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献县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 4. 符合国家和献县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等;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证件,如残疾证、低保证等; 5.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6.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首页、申请人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 7. 申请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8. 献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到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或下载《献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3.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提交给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进入配租程序; 5. 住房保障举报 -
献县公租房申请通知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为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做到“住有所居”,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筹措部分公租房房源从即日起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公开招租:
一、招租对象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三)新就业职工
(四)外来务工人员
二、办理方式
1.初审。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和公示。
2.复审。街道办事处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递交到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公示。
企业、单位可集中向所属(就近)居委会提出申请。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献县公租保障房申请表
(三)承诺书和授权书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申请公租房保障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具体请咨询所属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
京开社区街道办0317-4637060
平安社区街道办0317-4623003
献县住建局保障股0317-463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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