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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作为河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为了吸引人才、优化人口结构,出台了一系列落户政策。以下是沧州市最新的落户政策详解:
### 一、沧州市落户政策概述
1. "人才引进落户":针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沧州市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 2. "购房落户":在沧州市购买房产的居民,可申请落户。 3. "投靠落户":居民可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落户。 4. "应届毕业生落户":沧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沧就业创业,实行落户便利政策。 5. "积分落户":根据个人积分,达到一定分数可申请落户。
### 二、具体落户政策
#### 1. 人才引进落户
- "适用对象":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 - "落户条件":符合沧州市人才引进目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 "落户程序":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 2. 购房落户
- "适用对象":在沧州市购买房产的居民。 - "落户条件":购买房产并取得房产证。 - "落户程序":提交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 3. 投靠落户
- "适用对象":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 - "落户举报 -
沧州落户政策是什么
一、重点群体落户
(一)在城镇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员,可以在租住、借住地或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户口簿、身份证;
3、租住、借住的,需提供户主的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租住(借住)协议。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的需与派出所签订《约定书》。
(二)举家迁移居住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员,可以在租住、借住地或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整户户口簿、身份证;
3、租住、借住的,需提供户主的书面申请、户口及身份证,租住(借住)协议。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的需与派出所签订《约定书》。
(三)新生代农民工,要求在居住的我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落户的,可以在租住、借住地或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租住、借住的,需提供户主的书面申请、户口及身份证,租住(借住)协议。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的需与派出所签订《约定书》。
(四)退役的复转军人可以凭落户通知书及户口注销信息证明在原址恢复户口;异地安置或就业的可以凭户主及个人申请、落户通知书、原籍户口注销证明,在我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自寻落户地点。
图源:摄图网 ID401131643
二、人才落户办理
(一)高校毕业生
各高校毕业的学生可以在我市就业地、居住地、原籍地申请落户。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1、省内院校毕业的学生:
(1)学校集体户口页;
(2)毕业证;
(3)居民身份证。
2、省外院校毕业的学生:
(1)户口迁移证;
(2)毕业证;
(3)居民身份证。
3、就学期间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自原籍直接迁入我市的,可按上述手续直接办理一次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入。原籍不能直接迁出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按有准迁迁入落户。
(二)专业技能人员
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等申请在我市城镇落户的,申请人凭以下材料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落户。
1、相关学历证明;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留学归国人员
1、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接办理落户。
2、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落户。
(四)持英才卡人员
已申领了我市英才卡的人员,可持英才卡、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可申请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迁入。
上述人员可在我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自寻落户地点。对于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的需与派出所签订《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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