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低保标准详解,最新指南助您了解政策细节

沧州 更新于:2025-04-20 22:25
  • 用户1857161438424

    沧州市低保标准详解如下:
    一、低保对象认定条件
    1. 沧州市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 家庭成员具有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
    3. 家庭成员具备劳动能力,但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从事劳动,生活困难的。
    4. 家庭成员具备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力履行义务的。
    二、低保标准
    1. 沧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差确定。
    2. 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
    3. 2023年,沧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40元。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80元。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 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 调查核实结束后,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4. 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批意见。
    5. 县级民政部门对审批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资金发放
    1. 最低生活保障金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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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低保

    凡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依法应当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或依法应当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除外),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不论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所在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当地城镇低保范围(户口已迁出的大学、中专等在校学生纳入其家庭人口计算)。

    注:重点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常年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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